办法规定,企业起施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 ,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
办法要求 ,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 ,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具体举措 ,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
办法规定,
办法明确,参照本办法执行。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办法规定 ,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
